阿里贴吧-大型综合性社区

进入贴吧 贴子搜索 按作者搜索 百度搜索 音乐搜索
贴吧列表 | 推荐贴吧 | 精华主题 | 最热主题 | 申请吧主 | 我要举报 | 会员列表 | 用户登录 | 用户注册 | 忘记密码? RSS feed
首 页 > 商务办公 > 贸易 > 外贸 > 香港“海湾谷物”号轮案 人气指数:[ 105 ] 
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,   [<<] [1] [>>]      [下一主题]    [上一主题]
1 香港“海湾谷物”号轮案



申请人:意大利波佐罗船舶物料供应公司。
  被申请人:香港海湾东方船舶管理有限公司。
  申请人意大利波佐罗船舶物料供应公司于1991年3月9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提出诉讼前扣押船舶的申请。申请称:申请人于 1990年8月24日至9月28日期间,在意大利的奇基亚、马格拉和那瓦拉等港口,多次向被申请人香港海湾东方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“海湾谷物”号轮供应食品、甲板物料和轮机物料等多种物资,价款达295.5112万意大利里拉。上述事实有该轮船长正式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的单证为凭。虽经申请人多次催促,被申请人未支付此款。“海湾谷物”号轮停泊在大连港,请求予以扣押,责令被申请人提供4万美元的现金担保或其他形式的可靠和满意的担保。申请人愿意承担因扣船错误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  大连海事法院接到申请后,经审查认为,申请人的申请符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》第一条第8项的规定,经院长批准,于1991年3月11日裁定:一、自即日起扣押被申请人的“海湾谷物”号轮;二、责令被申请人自即日起30日内提供4万美元的现金担保或其他形式的可靠担保。
  裁定书和经院长签发的扣押船舶命令发出后,被申请人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。申请人在30日扣船限期届满前,以被申请人为被告,于1991年4月8日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供应物料合同费用纠纷的诉讼。大连海事法院审查认为,该案符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,于4月9日决定立案审理,并于4月11日向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。
  被告接到应诉通知书后,经与原告协商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被告付清了全部欠款。随后,原告以其债权已得到满足为由,于4月12日向大连海事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。
  大连海事法院审查了原告的撤诉申请后,认为当事人双方合法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于4月12日裁定准予原告撤诉,同时由院长签发了解除扣押“海湾谷物”号轮的命令。

作者:222.240.77.*     2007-11-23 10:23:00     打印   回复

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,   [<<] [1] [>>]
总置顶帖子 | 撤销总置顶 | 置顶帖子 | 撤销置顶 | 精华帖子 | 撤销精华 | 锁定帖子 | 撤销锁定 | 加入收藏夹
标  题: *
UBB:
UBB: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左对齐 居中 右对齐 插入外部网址 插入邮箱地址 插入外部图片 插入代码 引用内容 +增加编辑行 -减少编辑行 →加大编辑框宽度 ←缩小编辑框宽度
内  容: *
* 注:系统要求你是会员身份才能使用上传功能!
图  片: 教您外部贴图
验证码: * 看不清?点击更换验证码!
38.103.63.58  登录 | 注册 | 忘记密码
 

  • [ 友 情 合 作 ]
  • ■ 社区中国
  • ■ 全球网址导航
  • ■ 阿里贴吧
  • ■ 全球公司资源
  • ■ 外贸论坛
  • ■ 中文最大的礼品社区
  • ■ 中国建材网
  • ■ 国人理财
  • ■ 国际买家名录
  • ■ 橘红成人购物网
  • [ 期待您的加入 ]
  •  
    Powered by www.alitieba.com   PostBar v3.5 SQL
    eXECUTION: 0.14063 second(s). Google SiteMap 湘ICP备07501053号 联系本站
    反恶意软件净化网络空间 360安全卫士官方下载

    酷站目录,收录各类优秀网站

    我爱中国,我爱奥运!